明知他人饮酒仍将汽车交由他人驾驶 车主行为亦构成危险驾驶罪
作者: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2-03-20 16:48:45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车主将车交由喝过酒的人驾驶,结果车主和驾驶人受到刑法制裁,均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10月29日晚,胡某、闵某和朋友吃饭并到酒吧饮酒娱乐。次日凌晨30分许,闵某的朋友驾驶小车搭载胡某、闵某至本市青山湖区梦时代广场附近下车,之后车主闵某明知胡某饮酒,仍同意胡某驾驶其汽车,行至北京西路丁公路口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胡某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胡某遂被民警带至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胡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82.10mg/100ml。归案后,胡某、闵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闵某明知胡某饮酒仍将其车辆交由胡某驾驶,其行为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胡某及闵某均坦白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东湖法院网
原标题:明知他人饮酒仍将汽车交由他人驾驶,南昌一车主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