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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作者: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7-15 21:09:36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呢?近日某法院审理了一宗类似案件。 
林某是某公司员工,通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点到晚上18点。某日该公司定于晚上18点在饭店组织员工晚上聚餐。傍晚,林某和工友相继提前下班。不料,林某在骑车回家换衣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受伤进了医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不负事故责任。事后,林某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随后展开工伤调查程序,并最终认为林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了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予认定工伤。而公司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果提出了异议,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工伤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从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和地点来看,林某系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本人不负事故责任,符合应予认定工伤的情形。林某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提前离岗,并且在工作地点至居住地合理路线中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要件,林某回家换便服参加聚餐,符合常理,未直接前往聚餐地点并不能成为认定工伤的阻断条件。 
深圳律师网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述林某的情况是符合该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院的判决的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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