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育儿假细则工资待遇规定(深圳广州)
作者: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4-03 09:14:11
广东省育儿假多少天?育儿假期间有无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这是很多宝爸宝妈非常迫切想了解的信息。对此2023年1月1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生育奖励奖、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下面一起和深圳企业法律顾问网一起了解一下广东省育儿假的相关规定:
一、广东省育儿假多少天?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育儿假应如何请休(如何计算?能不能叠加、可不可以拆分)?
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1、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2、《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三、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2、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3、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育儿假能不能补休?
根据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
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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