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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出纳到岗三天职务侵占公司数十万元款项如何处理

作者: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2-07-31 20:11:05

  
珠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面试了一个求职者曾某,曾某自称其以前担任多年出纳,经面试珠某公司觉得曾某符合出纳的录用条件便予以了录用,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2019年8月7日因支付经销商货款需要,珠某公司邓某就把公司的银行账户、U盾及密码交给曾某,并再三交代要经销商转货款之事,但不曾想到曾某非但没有给供应商转款,反而多次操作转走公司钱款,累计共计25万元,公司老板收到短信立即打电话要邓某问曾某原由,曾某却称操作失误,并当面转回公司10万元;之后邓某便离开没再过问。没想到邓某一会又接到公司老板电话称公司账户又被转出10万元,曾某再次辩解称操作失误。但之后经催讨曾某却坚称无法转回,邓某于是向派出所报警。报案后,曾某仅返还1万元,之后24万元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  
经公安机关侦查,珠某公司才发现,曾某之前就是因为侵吞他人公司钱款而被辞退。且当时其所在公司也报警过,但因为曾某当时怀孕无法羁押,公安机关给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不曾想在取保期间期间的曾某仍不收手,先后以各种理由,骗取朋友和店家款项6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曾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642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同时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决曾某犯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并继续追缴曾某的未退赃款,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和被害人。  

看完上述案例,深圳律师网提醒:公司财务人员卷款跑路的事迹屡见报端,这里要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招聘这些特殊岗位人员时不但要考察职业技能,还可以对应聘者进行入职调查,了解其离职背景与具体原因。同时,企业日常管理时还要提高警觉,规范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相互制约,维护好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重蹈此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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